鲁山县支行认真组织学习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》,重点对增加和修订部分内容进行学习。 一是指导全行员工认真学习、高度重视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同时结合鲁山县行工作实际,严格贯彻落实。 二是组织各岗位工作人员,根据新办法及时调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体实施,确保我行各条线工作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衔接。 通过在全行各网点掀起学习五号令文件高潮,一线柜面在办理业务中严格守规,让金融法律法规、监管规章、行业准则贯穿各业务流程和环节,有效保护了存贷客户的消费者权益,为营造良好合规消保文化奠定基础,形成上下联动、全员参与、依法合规的经营环境,为全行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。(通讯员 杨长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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