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》(国发〔2020〕18号),做好全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服务,中国人民银行对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令〔2019〕第4号)进行了修订,起草了《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 1.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http://www.moj.gov.cn、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 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yszk@pbc.gov.cn。 3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动产融资登记部 (邮编:201201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统一登记办法”字样。 4.将意见传真至:021-20679069。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。 附件1: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.docx 附件2:《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.docx 中国人民银行 2021年5月19日 版权声明1、转载金保网未禁止的原创内容请注明作者和出处(金保网,www.xiaofeizhe.net)。 2、金保网站内文章、帖子均为网友自行发布,出于分享知识之目的,如有侵权请您联系管理员处理(vip@xiaofeizhe.net)。 3、特别提示:鉴于外部信息时常变化,金保网不对站内内容的真实性做任何承诺,如需参考、使用请您自行甄别。 4、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、恶意使用金保网内容者,金保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 微信扫一扫,阅读更方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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