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令〔2020〕第5号发布)《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关于2021年3·15期间开展“金融消费者权益日”活动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工行清远分行积极组织开展“3.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”暨征信宣传活动。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,清远工行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的相关工作,并按照本次活动的内容及活动安排,联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共同宣传,稳步推进各项宣传活动,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。 活动过程中,清远工行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,如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、派发宣传单张以及进社区宣传等,成效明显,进一步拓宽了征信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,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征信知识的认识和了解,有效增强公众的风险意识,提高公众理性参与金融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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